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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經信局(寧波不發): 為促進中小企業和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升中小企業產 業集群專業化、特色化、集群化發展水平,根據《工業和信息 化部關于印發<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的通 知》《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開展 2026 年度中小企業 特色產業集群推薦和2023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復核工作 的通知》有關要求,經各縣(市、區)自主申報、各設區市初 審和專家綜合評審,經研究,確定杭州市余杭區人工智能終端產業集群等 18 個集群為 2026 年度浙江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 群;同意 2024 年公布的湖州市吳興區有色金屬合金材料產業集 群更名為湖州市吳興區能源及高端裝備用特種合金產業集群。 現將有關名單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集群要聚焦特色優勢產業,引導集群內中小企業專 精特新發展,做強產業鏈供應鏈協作網絡,提高創新發展能力 和專業化配套水平,推動數字化綠色化轉型,增進國際化拓展 與合作,加快提升集群綜合治理和服務水平,不斷提升核心競 爭力和品牌影響力。 二、各地要制定和完善本地區集群發展規劃和專項扶持政 策,建立健全集群發展工作協調機制,加大財政、金融、土地、 創新、人才等資源要素保障力度,加強服務指導,把集群打造 成縣域經濟發展的重要支點。三、各地要注意總結提煉集群發展典型案例,加強集群品 牌塑造,做好集群發展跟蹤和評估工作,及時組織集群填報上 一年度發展情況,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四、集群實行動態管理,認定有效期為三年,由省經濟和 信息化廳開展集群發展情況監督和考核。有效期滿后,組織開 展復核工作,并考核集群三年發展規劃目標完成情況,復核通 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 五、因集群管理辦法和認定標準即將修訂,2023 年度認定的浙江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繼續有效,延后復核。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公布浙江省2026年度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名單的通知(簽章版本).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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