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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浙江雨澤控股有限公司年回收15000噸快餐盒、15000噸噸袋循環利用再生項目 項目選址:平陽縣蕭江鎮千畝工業園區B03地塊 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本項目為新建項目,所在地現狀為空地,本次擬建1幢十二層宿舍樓、1幢八層生產車間和1幢五層生產車間及相關配套設施,總建設用地面積23077m2,總建筑面積81596m2。項目設計年回收15000噸快餐盒、15000噸噸袋,用于生產25000噸PP納米非織造布、30000噸不同規格的生態環保無紡布袋、12000噸外售PP再生粒子及1520噸外售色母粒子。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項目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保護目標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對水環境影響:間接冷卻水循環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廢塑料清洗用水、無紡布紡絲組件清洗水、地面清洗水部分經廠內污水處理設施物化處理后回用于清洗,剩余部分經物化+生化處理后納管;生活污水經廠內化糞池預處理后納管。廢水納管后經平陽縣蕭江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預計對納污水體影響較小。 2、對空氣環境影響:項目所在區域為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區,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濃度貢獻值最大濃度占標率小于100%,年均濃度貢獻值最大濃度占標率均小于30%;項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疊加現狀濃度后短期濃度、日平均質量濃度和年均質量濃度符合環境質量標準,項目大氣污染物在切實落實廢氣處理措施的基礎上,對周邊大氣環境影響不大。 3、對聲環境影響:落實各項隔聲降噪防治措施后,企業正常生產時,廠界預測點噪聲貢獻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最近敏感點噪聲預測值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2類標準。 4、固體廢物:危廢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一般工業固廢外售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零排放。 5、對地下水、土壤環境影響:企業落實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后,正常狀況下,不會有污水滲漏至地下水、土壤的情景發生。事故狀態下,可能發生物料和廢水的滲漏或泄漏,防滲措施破壞等現象。經預測分析,如及時采取措施,項目投產后事故性泄漏對地下水、土壤環境影響范圍限于污染源附近的較小范圍內,對周邊地下水、土壤環境造成影響程度有限,處于可接受水平。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1、廢水治理措施:間接冷卻水循環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廢塑料清洗用水、無紡布紡絲組件清洗水、地面清洗水部分經廠內污水處理設施物化處理后回用于清洗,剩余部分經物化+生化處理后納管,生產廢水納管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管。廢水納管后進入平陽縣蕭江污水處理廠處理,主要污染物達《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表1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指標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放。 2、廢氣治理措施:廢塑料再生造粒廢氣、色母造粒廢氣、無紡布生產廢氣、淋膜復合廢氣分別收集后,經“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排氣筒排放;彩印、烘干、擦拭廢氣收集后,經“RTO”處理后,通過排氣筒排放;調墨間、危險廢物暫存間、彩印車間廢氣收集后經“干式過濾+沸石轉輪濃縮”后,進入“RTO”設施處理后,通過排氣筒排放;RTO燃燒廢氣與處理后廢氣一同排放;污水處理廢氣無組織排放,通過加蓋降低環境影響;采用濕法撕碎并密閉設施減少撕碎粉塵;投料粉塵產生量少,定期清掃;食堂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引高排放。 3、噪聲治理措施:車間合理布局;加強設備維護,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時產生的高噪聲現象;對噪聲相對較大的設備應加裝隔聲、消聲措施等。 4、固體廢物處理措施: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廢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儲存,危險廢物委托有相應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理;一般工業固廢外運綜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當地環衛清運處理。項目的固體廢物處置率達到100%,不外排。 5、地下水、土壤:源頭控制,減少污染物排放;分區防滲,對易污染區地面進行防滲處理,并把滯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來統一處理;地下水污染監控,設地下水監測井,定期對地下水進行委外監測;事故應急處理,對于可能發生的突發性地下水污染事故,提前準備應急方案。 通過以上措施保障后,污染物可實現達標排放。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結論 項目建設符合環境管控單元要求,與周圍環境相協調,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針對廢氣、廢水、噪聲和固體廢物采取的環保措施切實可行、有效,污染物能做到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全部進行有效處置;項目對周圍的大氣、聲環境、地表水及地下水、土壤環境質量影響可接受,不會降低區域的環境質量現狀等級。建設單位在切實落實項目環評報告中提出的環保措施和風險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影響角度分析,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項目環評公眾參與范圍和對象為受項目影響的周圍公眾,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等。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在有關信息公開后,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按有關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環境影響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意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次征求意見時間為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 九、環評單位、審批部門、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評價單位: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許工 0577-88981265 審批單位:溫州市生態環境局 ?????????????????聯系方式:0577-88362963 建設單位:浙江雨澤控股有限公司??????????????聯系方式:鮑工 15868749306 ? 公示單位:浙江雨澤控股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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